桑代克根据其动物学习实验研究发现和提出了许多有关学习的定律,其中主要有三条定律。
1.准备律(law of readiness)
学习者是否会对某种刺激做出反应,同他是否已作好准备有关。此准备不是指学习前的知识准备或成熟方面的准备,而是指学习者在学习开始时的预备定势(setting)。“对学习的解释必须包括某种动机原则”(施良方,1994)如果迷箱里的猫不是饥饿的而是已经吃饱了,它可能就会睡觉,而不是学习逃出迷箱。
联结的增强和减弱取决于学习者的心理调节和心理准备。如果学习者有准备,并按其准备活动做,学习者就会产生满足感;如果有准备而没有按其准备活动做,就会产生烦恼感;如果没有准备而强制其活动,就会产生厌恶感。此定律强调了学习开始前预备定势的作用。
按桑代克本人的看法,“准备”本身也是可以习得的。他认为,人类大部分操作都包括“习得”的准备。也就是说,人在学习之前有想学会的动机要比没有这样的动机更容易学会。
我们认为,人学习的准备不仅包括动机,而且包括某种反应方式。动机提供了做出反应的动力,但动力不等于反应。想做出反应和想做出何种反应是不同的。比如某学生有“强烈的学习愿望”,但这种愿望可能是针对一般学习的,并没有特指对象,也没有具体的行动方案。那么这种情况下刺激-反应联结并不一定比缺少动机的学生更容易形成。如果学生既有想学的愿望,又有做出某种反应的准备,而结果证明这种反应是正确、恰当的,那么在这种刺激条件下做出这种反应的联结更容易形成。例如某学生课前预习产生了某个问题,他思考了答案。上课的时候老师解答了这个问题,并且答案与该学生的预想一致,那么这个学生对这个问题答案的记忆就会比产生了同样的问题但没有试图解答的学生要好。
2.练习律(law of exercise)
桑代克认为,练习次数的多寡影响刺激和反应之间联结的稳固程度。练习律又分为应用律和失用律。应用律指一个联结的使用(练习),会增加这个联结的力量。失用律指一个联结的失用(不练习),会减弱这个联结的力量,导致遗忘。俗话说:“拳不离手曲不离口”,就是指一种技能学会之后要经常练习,才能保持长久。
3.效果律(law of effect)
桑代克认为:只有当反应对环境产生某种效果时,学习才会发生。在某一情境所做的若干反应中,在其他条件相等的情况下,如果反应的结果是令人愉快的,那么学习就会发生;如果反应的结果是令人烦恼的,那么这种反应就会削弱,直至对这种刺激不做反应,也就是联结消退。譬如,同桌的笔掉地上了,某学生帮他捡起来,老师表扬了这位同学,那么这个学生帮同学捡笔的反应就会保留下来。再如某学生上课没举手就发言,结果挨了老师批评,受批评是学生不想得到的结果,因此某学生就不会不举手就发言了。效果律表明一种联结的习得总是与这种联结对环境的适应性相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