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把害怕当成教育的捷径
通过近阶段的学习,我对教育体系的现存问题,以及自己理想中的老师形象,有了新的更深入的思考。
记得在《第56号教室的奇迹》一书中读到过一段话:“真相很简单:这年头,大多数的教室都被一种东西控制着,那就是‘害怕’。老师们害怕:怕丢脸,怕不受爱戴,怕说话没人听,怕场面失控。学生们更害怕:怕挨骂,怕被羞辱,怕在同学面前出丑,怕成绩不好,怕面对父母的盛怒。”
这段可谓一语道出真相。我们的教育体系中一直充斥着一种情绪,那就恐惧。我们自己是学生的时候恐惧,恐惧家长和老师的责骂,恐惧同龄人的压迫;我们当了老师以后也恐惧,恐惧自己失去高高在上的地位,失去学生的“服从”。然而这种情绪是不健康的,是不利于教学过程的。
而这种情绪产生的根源,就是我们对惩罚教育的理解出现了问题。
作者在书中提到很多不当的老师惩罚学生的方式,例如,有一位老师急功近利,因为学生的书包脏乱就当众羞辱学生;有另一位老师因为一位学生犯了错而惩罚整个班级;还有一位老师的惩罚更是无厘头,因为学生没写数学作业而不让他上美术课……因此雷夫老师提出了他对惩罚教育的理解,即公平、有逻辑,惩罚与错误相称。
作者对惩罚教育的理解让我印象深刻。而我认为,惩罚教育还应当遵循几个原则。
第一,设身处地原则。教育惩戒不能“惩而不戒”,要体现教师对学生成长的关心和善意。“为你好”不是老师单方面的主观武断,而是设身处地为学生着想,让学生感到关心。对被给了惩戒的学生进行事后情感关怀。惩戒会给学生带来负面的情绪体验,接受惩戒的学生在情绪上更需要关心和帮助。教师真诚的关怀既能增加学生对惩戒的认同,积极改正错误,又能避免惩戒可能带来的师生不良感情,增强学生对老师的信任,促进良好师生关系的构建。
第二,灵活性原则。在实施惩罚教育中,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方法。教师针对不同的时间、场合、违规程度,以及被惩罚对象的性格类型,应当灵活地选择不同的惩罚方式。对于故意违纪的学生与过失违纪的学生,对于初犯和屡犯,对性格外向和性格内向的学生,惩罚的程度及方式都应该有所区别。
第三,及时性原则。及时的惩罚能使他们更清楚地看到错误造成的后果。延迟的惩罚和处理会因事过境迁而使学生忘记,淡化错误行为,惩罚意义也不大。教师如果等到学生的错误行为造成危害后再“揭伤疤”“算总帐”,这样易使学生产生情绪上的反感和对立,不利于学生从思想上认识错误和改正错误。
雷夫老师在书中举的例子听着荒谬,而在现实生活中确实在实实在在进行着的。我们自己也当过学生,知道教师惩罚不当会带来什么。所以我也希望自己可以吸取教训,善用惩戒,真正能够做到既让学生认识到错误、改正了错误,又不给学生造成心理阴影与恐惧的情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