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心中的教育
18级小学语文乡村定向 南京晓庄学院 王芳
在进行以下我的“长篇大论”之前,我想我需要首先提出一个看似非常广泛宽大的问题。那就是:教育是什么?
教育,是鲁迅所说的“立人之事”?还是是雅斯贝尔斯所说的,“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而非理性知识的堆积。教育本身就意味着:一棵树摇动另外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有灵魂的教育意味着:追求无限广阔的精神生活,追求人类永恒的精神价值智慧、美、真、公正、自由、希望和爱,以及建立与此有关的信仰,真正的教育理应成为负载人类终极关怀的有信仰的教育,它的使命是给予并塑造学生的终极价值,使他们成为有灵魂、有信仰的人,而不只是热爱学习和具有特长的准职业者”?教育大家们的言论,既然能做到流传千古,必定是有其道理之处。
但是,教育就是以上我所说教育大家口中的那些吗?我认为,既然是要作为一名踏上教育之路的人,那就必定需要在自身心中首先需要一杆秤,去衡量定位自己的“教育”,其中或许会有许些对于前人的借鉴之处,但只要是有自己所领悟的,自己通过实践和所学总结而来的,那亦就是自己的“教育”。
我心中的“教育”是:始终秉持着一个目标宗旨“教育乃立人之本”,一个实践原则“以学定教”。
教育其中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一个目标“立人”所服务。所以要达成此目标,教育的内容是涵盖多方面的:知识技能,为人处世,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引导,人格精神的塑造,更甚至于学生灵魂的养成。因而,这又需要“以学定教”的实践原则贯穿始终,没有这一原则,或许大多数的教育有回归成简单知识技能传授,而忽略更高层次的教导。虽然我再次强调了更高层次的教导,但这并不意味着,教师的教育可抛弃知识技能这一大基础。“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也。”教师在教学上要首先能做到传道受业解惑,但学生具备基本的知识技能时,才能进入下一层次的学习,才能理解为什么我需要这么做,成为这样的一个人。
学生的一个完整的人。学生是教育的主体,教师是其引导者。一切的教育行为都理应围绕学生的意志展开。教学活动应该是教师的“教”与学生的“学”共同活动的过程,两者缺一不可。学生的“学”在活动中起主体作用,教师的“教”在活动中主导作用。只有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能动性和创造性,才能达到最佳的教学效果。
完整意义的教学过程本来就是“教”与“学”的统一,“教”为“学”服务,“学”是“教”的落脚点。其中过程中需尊重学生的主体性。主体性,就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学习时表现出来的主动性、自觉性、选择性、创造性。想要达到以上的学习效果,一是让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在教学中,教师必须建立相互平等、相互尊重、共同配合的师生关系,让学生主动地参与课前准备活动、课堂教学活动、课后延伸教育活动。只有使学生积极投入教学全过程,成为受教育的主体,才能使教育转化为自我教育。二是让学生自主评价。要相信学生在有了一定认知基础,能对事物作初步的分析、推理、判断和评价。教学中,应该让所有学生参与评价,通过自我评价、相互评价,共同提高道德判断和道德评价能力,增强道德规范自我约束力。三是让学生自主体验,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发展。四是发挥学生榜样的作用。学生中的优秀典型是学生最熟悉的榜样,是全体学生观察分析良好行为的活榜样。同时,以教师为主导将要作为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环节。教师在学生发展主体性时的适当正确的引导,不仅能让其学到知识技能,更能让学生从中找到自我的价值,从中成长,立人。
虽然,我现在还是一名师范生,未踏入工作实践中。但是,我知道,想要在未来,在我的身上,我的学生身上实现这样的教育,这将需要作为教师的我有着较强的能力。一切不是泛泛而谈,我也会为之我心中所想的教育而为之努力。毕竟“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